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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律师告诉你公司之间借贷合同中贷款方逾期不还贷款应该怎么处理
公司在正常的运营过程中,经常会存在因为资金问题向其他关系公司进行拆借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与公司之间可能会签订有关的告贷协议。成都债权债务律师此前就处理了一起因为贷款方逾期不还贷款的案件。
其实,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自身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归于无效合同。关于合同期限届满后,贷款方逾期不偿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了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判定之外,对自两边当事人约好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定断定贷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时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两边原约好的利率核算。假如两边当事人对告贷利息未约好,按同期银行告贷利率核算。假如贷款人未按判定断定的期限偿还本金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实行时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