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破坏了我的家庭法律会惩罚她吗?
只要你结了婚,在民政局领了证,那么你们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第三者的插足破坏了你的幸福婚姻,但是,这也许是你个人心里的想法,成都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介绍第三者若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第三者”的,那么,你可以进行协商,若第三者知道已婚的情况,还执意要在一起并且怂恿或是威胁利益方当事人离婚等,那么是可以请求法律保护的。
首先,从权利保护看,“第三者”的行为侵害了受害者的配偶权。人身权是同债权和物权一样的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使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双方应该承担的相互忠诚的义务,给另一方配偶带来损害,“在其权利归属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享有排除侵害或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第三者所侵害的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权,具有伦理性和专属性,一旦遭到侵害,很难补救和弥补。
所以对“第三者”的惩罚应是法律所承担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依靠道德约束和舆论谴责来解决。其次,从权利性质看,权利是一种受法律上保护的利益,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两个要素构成。法律应该为合法的权利提供救济,如果夫妻之间的权利遭受第三者的侵害而不对第三者进行惩罚,不将配偶权加于法律之上,就会成为没有诉权没有救济的权利,任何权利的实现都需要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和保障才能实现,否则这就不是权利。
配偶权是合法有效的身份权,在其受到侵害的时候,法律应该为这个权利提供救济,才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维护。再次,婚姻是一种伦理性契约,它关系到社会道德风化,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当“第三者”侵害稳定的婚姻关系时,法律应当规定对“第三者”的惩罚,才有利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
对于“第三者”的惩罚,不仅涉及到金钱的赔偿,更重要的是“诉讼这一结果给予原告比用金钱赔偿更无限大的东西,即对故意的权利侵害给以道德上的满足。”
一个巴掌拍不响,也许你另一方的那个第三者在你眼里是个狐狸精,但事实上只是你愤怒的歪曲,在婚姻关系中,需要双反方的理解和支持,有了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看看另一半所找的“第三者”是什么样的,那么你需要做的不是像个泼妇一样怨天尤人,大发脾气,审视自己哪里不如,尽早改掉不好的地方,才是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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