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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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诉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原告胡某与被告杨某系多年朋友,2015年杨某称为便于其孩子上户,落户成都上学,希望胡某可以将房屋所有权变更至杨某名下。胡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与杨某一同前往房管局以房屋买卖为由办理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缴纳印花税、契税等税费,完成过户。后因被告杨某拒绝归还房屋,双方发生纠纷诉诸法院。
庭审中,被告辩称购房款已经支付完毕,原告胡某无权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将涉案房屋变更登记至胡某名下。代理律师围绕就被告所提供的证据来看,无法达到证明其已完成支付购房款义务的证明目的为核心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接受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